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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镇割据

藩鎮割據 指的是 唐朝 安史之乱 天寶 年間以后,外地將領擁兵自重,在軍事、財政、人事方面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局面。藩镇割据的局面一直持續百餘年直至唐朝滅亡,但存在争议,因为藩鎮不在中央政府控制之下的时期严格来讲只能算安史之乱、黄巢之乱前后各30年,合计约60年,而非持续百餘年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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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鎮割據 指的是 唐朝 安史之乱 天寶 年間以后,外地將領擁兵自重,在軍事、財政、人事方面不受中央政府控制的局面。藩镇割据的局面一直持續百餘年直至唐朝滅亡,但存在争议,因为藩鎮不在中央政府控制之下的时期严格来讲只能算安史之乱、黄巢之乱前后各30年,合计约60年,而非持续百餘年直至唐朝灭亡。 其發生的直接原因为安史之亂。唐朝政府在平叛期间为尽快收拾残局被迫增添了许多 节度使 。节度使管辖的地区称为 藩镇 ,唐朝中央政府本希望通过藩镇来平定安史之亂以及其后陆续爆发的各种叛乱,不料藩镇就是导致唐朝混乱乃至灭亡的总根源 。而藩鎮割據基本上是安史之亂的延續;唐亡以後出現 五代十國 的分裂局面,也是藩鎮割據的延續,直至 宋太宗 979年灭 北汉 。藩鎮割據的問題對唐代、五代乃至北宋都產生重大影響 藩镇割据即是把藩镇与割据联系在一起,因而产生了安史之乱以后的唐朝已经是四分五裂,气息奄奄的误解,而且也模糊了对唐朝中后期一百五十多年的政治风潮、经济变革、制度更替以致文学艺术现象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其实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复杂历史称作藩镇割据仅仅是一种较为笼统的称呼。唐代藩镇割据与动乱的历史,是从 安史之乱 以后开始,也就是所谓的“安史平而藩镇之祸方始”。 黄巢之亂 以后,“天下分裂而无纪”,接于 五代十國 ,陷于 军阀 混战的另一番境地。

起源

唐代 藩镇 设立之前,唐朝政府在边地上设置有 守捉 、城、镇、军,总体称为 道 ,惟疆域遼闊難以有效管轄。711年, 贺拔延嗣 被任命为 凉州 (治今 甘肃省 武威市 ) 都督 ,為防范 吐蕃 的入侵, 河西藩镇 成為唐朝第一個 藩鎮 。 唐玄宗 即位后,開始置有大量的藩鎮。例如713年始置 幽州 藩镇(驻今 北京市 )节度使與 灵州 藩镇(驻今 宁夏 灵武市 )节度使(即 朔方节度使 )。717年置 剑南 藩镇(驻今 四川省 成都市 )节度使。718年始设置 安西四镇 节度 经略使 。至 天宝 年间,已增至10个节度使(天寶十節度): 河西 、 范阳 、陇右、剑南、安西、 朔方 、 河东 、北庭、 平卢 、岭南节度使。伴随着边地藩镇的设立, 府兵制 逐漸被 募兵制 所取代,边地置有大量的精兵,共计49万 士卒 和8万匹战马屯驻边地。 天寶末年,身兼 范陽 、 平盧 、 河東 三鎮節度使的 安祿山 與部將 史思明 起兵反唐 ,連陷 洛陽 及 長安 ,唐玄宗奔 蜀 。而太子 李亨 得 灵州 (即灵武、朔方)將士的擁立而登基為 唐肅宗 ,史称 灵武登基 。期間安氏節節敗退,原本降唐的史思明又再次起兵反叛。經過多次的動亂後,唐朝接受一些安史的部將的投降,任命他們為節度使。這些節度使以 河北三鎮 為最強大,而且更有反抗中央之心,後來這些節度使自行 世襲 ,又或由 兵變 自立,中央無法插手,只有追認既成的事實,但這些節度使亦無足夠力量叛亂,其餘大多節度使也是受唐朝任命。

割据

唐德宗 时期, 河北 一带的藩镇叛乱,用来镇压叛军的一支部队趁势占领京师 长安 ,德宗逃到 汉中 ,用了4年的时间才平定,史稱 涇原兵變 。这虽然是藩镇割据初年的叛乱,但是范围却越来越大。 尽管 唐宪宗 派兵平定了藩镇割据,但根子却并没有除掉,许多藩镇趁平定民變之机,扩大势力范围。817年冬天一個雪夜裡,唐鄧節度使 李愬 率領九千士兵雪夜襲克蔡州,生擒 吳元濟 ,平定了 淮西之亂 。819年平定了 淄青 李师道 。 滄景 、 盧龍 、 成德 等鎮相繼歸順中央,唐朝曾出現短暫的中興局面,全國表面上維持統一,是為「 元和中興 」。 820年唐憲宗被 宦官 毒死, 唐穆宗 即位後主張“銷兵”(裁減兵員)。中央接收河朔,長官多昏庸驕矜。821年盧龍發生 兵變 ,將士囚禁朝廷派去的新節度使 張弘靖 ,盡殺其幕僚,“ 河朔三鎮 ”復叛。新的割據者 朱克融 、 王廷湊 、 史憲誠 力主舊制。 裴度 的討伐軍無功而還,朝廷因軍費浩大,無法支撐長期作戰,只好承認現狀。不過此時藩鎮多少有所收斂,成德鎮節度使 王元逵 “歲時貢獻如職”。黃巢軍入長安,唐僖宗逃至成都,王元逵之孫 王景崇 率兵勤王“供輸相踵”, 王鎔 “獻馬牛戎械萬計”。

争议性的割据

藩镇 几乎成了分裂割据的代名词,一部藩镇史似乎就是混乱割据的历史。但这实际上是不合乎历史事实的,唐代藩镇近50个,被列入《 新唐书 ·藩镇传》最多不过8个,是不能代表整个藩镇的情况的。中晚唐时期藩镇可分为四种类型: 河朔型以外的中原、边疆、东南型藩镇都是非割据性藩镇,河北藩镇割据有三个最基本的特征。一在政治上,节度使不由中央派遗,而由本镇拥立,河朔三镇的节度使前后凡57人,唐廷所任者仅4人,其余者要不是父死子继,要不就是偏裨擅立,或者以其他方式上位者。二在财政上,赋税截留本镇而拒不上供中央。三在军事上,违背中央意志养蓄重兵,专恣一方,并倚之作为与中央分庭抗礼的凭借。是否因此就把河朔镇视为唐朝境内截然不同之二分域,显然不能;大量事实表明,唐朝的政策法令在河北地区亦有施行。河北地区州县行政区划的改易和废置,官吏员额的增减,唐廷的敕令就起一定作用。甚至河北官员也有从中央调进或征出的。唐代各地藩镇具有区域性与制约性统一的特点,不能简单地把藩镇与中央的关系一概视为割据;而河朔区域的割据又具有游离性与依附性并存的特点,不能把割据绝对化。唐代藩镇形势作如下申述: 根据以上论述,可以看见在唐代后期近50个藩镇(元和四十八鎮)中,真正割据的主要是河朔型藩镇, 唐宪宗 以后(820年),基本上只有河北三镇而已,其余中原、边疆、东南藩镇都不是割据的。东南藩镇从财力上支撑朝廷,边疆藩镇从物理上巩固了关中,而中原藩镇则具有镇过河朔,屏障关中,沟通 江淮 的重要作用。这样,河朔镇与中原镇在割据与防遏割据的相特关系上,中原镇与边疆镇在维系内外均势的平衡关系上,边疆镇、东南镇与中原镇在物力和财力的相互依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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